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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一检测机构被罚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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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一检测机构被罚三万

发布日期:2022-03-11 作者: 点击:

3月8日,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处罚通告显示,汝南县安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仪器设备送到外地检定、校准期间继续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未对相应的检测项目进行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三万元罚款。


虚假报告害人害己!针对“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直至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


事件:仪器设备送检校准期间,检测业务没有停止……

2021年11月11日,驻马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汝南县安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用的仪器设备送检校准期间未对相应的检测项目进行检验检测,在进一步的调查中确认了在仪器设备送检校准期间未对相应的检测项目进行检验检测的事实。


经查,该公司在仪器设备送到外地检定、校准期间继续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未对相应的检测项目进行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事实。


基于查明的事实,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2月17日向该公司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市场监管部门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收到本告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未向监管部门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未经检验检测,在仪器设备送检、校准期间未对相应的项目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三万元罚款。


重拳:市场监管部门严打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让每一份检验检测报告都经得起市场检验、对得起公众信任,才能共同推动检验检测行业良性发展。


对于虚假检测报告治理,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到省、市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并明确除依法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民事、刑事法律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负责人曾表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统一违法情形的判定尺度、明确实施处罚的法律依据。办法提出四种不实检验检测情形、五种虚假检验检测情形,明确了从业机构必须严守的行业底线。针对“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办法明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直至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平台,归集到企业名下,以推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我国近4.9万家检验检测机构共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近5.67亿份,这一市场规模约占全球检验检测市场20%,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多部门检查检验检测机构1.6万家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3439起,目前已撤销、注销227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14起。

来源:计量测控


本文网址:http://www.sdhlcs.cn/news/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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